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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致伤残!榆树法院执行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6:2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11日电 (谭伟旗 于静波)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申请执行人成功获赔。

  据悉,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郭某、王某夫妻二人是邻居。2016年秋,郭某夫妻家中收割玉米人手不够,李某主动支援,驾驶郭某家中的收割机进行收割作业,但在下车查看收割情况时不慎打滑失去平衡,左手被收割机绞伤,后被诊断为六级伤残。

  出院后,郭某夫妻二人间隔一周才去看望,并称此次事故完全因为李某缺乏安全意识造成的,与自己(郭某、王某)没有任何关系,李某住院时已经交付住院费,做到了应尽义务。听到郭某夫妻的说辞,李某彻底寒了心,一纸诉状将郭某、王某诉至法院。

  该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郭某夫妻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对其释法明理,积极作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依旧想逃避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称法院判决不公平,自己与申请执行人之间仅是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造成损伤不需赔偿。面对被执行人的质疑,执行法官耐心地给予专业解答,但被执行人仍固执己见,不肯支付赔偿款。

  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带领强制执行组一早前往二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郭某通过监控看见警车后迅速逃离家中,执行法官遂将另一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该院,待教育后仍不履行义务,作出对王某拘留15日的措施。

  拘留期间,执行法官查明二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拒不履行,便又作出续拘王某15日的决定,在续拘期间,被执行人郭某终于“现身”,找到执行法官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看在过往的情分上同意和解,被执行人郭某当场给付,剩余案款分两年付清。

  鉴于被执行人漠视法律义务,不履行判决的态度,该院作出对其罚款的决定,被执行人事后承认错误,出具具结悔过书,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