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深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为贫弱妇女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免费的法律服务。
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设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接待窗口挂牌,公示法律援助程序及范围,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选派品行好、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于保护妇女权益的律师负责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人才库,确保工作站高效优质运转。
畅通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回访。不断完善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联系机制,实现妇女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对女性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的,女性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赔偿的,妇女涉及刑事案件的,免去经济状况证明审查。
提升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技能。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知识。邀请妇女权益保障专业人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为法律援助工作者授课,引导有关人员充分认识妇女权益保障的意义,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本领,有效提升安图法律援助队伍落实民生实事能力和水平。(张开奇)
(来源:安图县委宣传部)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