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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即办证”这样办理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23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思博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交地即办证”可通过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办理“交地即办证”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据悉,“交地即办证”适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长春新区、中韩示范区、双阳区),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分期支付土地价款项目的除外),符合登记条件的,用地单位可以选择“交地即交证”服务,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或协议出让手续时,可同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同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长春市建设工程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划拨决定书;小微企业申请免交登记费需提供小微企业承诺书。

  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出让金缴纳凭证;出让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小微企业申请免交登记费需提供小微企业承诺书;其他事项申请人要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相关税费及不动产登记费,前述税费缴纳完毕后,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