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吉林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现场会部署要求和四平市委《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要求,伊通县深入推进“党旗插在合作社”行动,加强技术指导、政策保障、服务力度和包保帮扶,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驾护航。
加强政策保障。建立专项引导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5个党组织凝聚力强、基础条件较好、项目前景可观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伊通样板”。利用各类涉农资金、产业扶贫资金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倾斜,推动中央和省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优先支持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支持新农村环境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建设,优先交给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施。
加强服务力度。建立以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金融办等部门单位组成的项目服务团,在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税收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为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和村级产业项目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加强技术指导。伊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专人,对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注册情况进行指导帮助,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农经站发挥指导作用,帮助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制定组织章程,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堵塞风险漏洞,并派出一批辅导员为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提供技术服务。
加强包保帮扶。建立“县级领导+涉农部门+县直包保帮扶部门+乡镇班子+驻村力量”帮带机制,充分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帮扶资源,通过定期谈心谈话、深度调研等方式,帮助各村找问题、理思路、促发展,确保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帮扶带动效果好、群众增收后劲足。(完)
(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