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
据悉,2019年8月,被执行人长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蔡某工资款一直未还,蔡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长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报财产,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在该院强大执行措施压力下,李某某认识到错误,联系亲友凑齐全部执行款,蔡某成功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资。
法官介绍,工资报酬是广大劳动者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维护好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一直以来,该院针对涉及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充分运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化线上和线下财产调查。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打出执行声威,确保民生权益福祉,全力回应民生关切。(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