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被告人荣某伟故意毁坏财物案在梨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吉林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实施后四平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该案由梨树法院院长张莹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
经查,被告人荣某伟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北侧四叶公路旁北大岭附近盗采山沙时破坏紫穗槐树5118株。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围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举证并发表意见,因已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被告人荣某伟自愿认罪认罚,并对上述内容均无异议,并表示愿意自行对涉案林木进行补种或者缴纳相应恢复费用。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林地等犯罪的严惩和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检察、林业局等的分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好四平市辖区的绿水青山作出新的贡献。(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