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27日电 (谭伟旗 李丹)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
据悉,被告人王某系一名外卖小哥,经常在某小区附近送餐。由于路上私家车的停放阻挡了通往小区的近路,导致其送餐不便、需要绕远。为泄私愤,王某决定对这些车辆“采取措施”。他先后利用弹弓发射钢珠、剪刀钳、路边的砖块和石块等工具对数十台车辆的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尾灯等进行破坏,造成多名车主财产受损。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坦白,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现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难题时,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切莫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其结果只能是追悔莫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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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