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3日电 (谭伟旗 关平康)近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依法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18年5月,被告商某在原告张某处购买化肥,商某给付张某部分钱款后,尚欠部分钱款至今未给付张某,有欠据为凭。张某多次找商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多次尝试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双方释法明理,说明利害,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商某在开庭前与张某协商并给付了欠款,张某收到欠款后向该院申请撤诉。
一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在交易行为中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民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