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诉前调解真好,既帮我及时解决问题,又帮我节省诉讼费用,太感谢了....。.”近日,一当事人在案件调解成功后向梨树县人民法院调解员表示感谢。
据悉,2021年7月,家住孟家岭镇潘家沟村的金某行走在路上时遭驾车路过的小胡、小张、小刘三人辱骂,双方发生冲突,进而厮打在一起。金某受伤住院治疗31天,诊断为:头部外伤、后背部受伤。出院后,金某诉至法院要求三人赔偿损失。
该院郭家店人民法庭接收案件后,将该起纠纷分流至“金玉米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专职调解员黄忠录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并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金某要求小胡等3人共同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但小胡三人以赔偿金额过高为由拒绝。
潘家沟村是该院“无讼村屯(社区)”首个试点,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预防矛盾升级成诉讼,作为退休老法官出身的调解员黄忠录并未放弃调解,而是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对金某的合理损失进行重新核算,并释法明理、情感说服,出具调解意见。
最终,双方对黄忠录核算后的赔偿数额表示认可,达成和解,小胡三人共同赔偿金某医疗费等损失,并当场给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梨树,该院积极落实“无讼村屯(社区)”试点创建工作。通过搭建“诉源治理工作站”,构建“1+2+N”的诉源治理模式,结合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法官说事点、诉前调解、三进平台、共享法庭、我为群众办实事、乡村振兴等工作,持续推进“无讼”工作日常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截至目前,该院下辖6个人民法庭已创建12个“无讼村屯(社区)”试点,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帮助村屯、社区群众解决问题百余件,并通过主动排查、上门调解等方式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化解纠纷40余件,为群众排忧解惑的同时,减少诉讼增量和群众诉讼负累。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和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前移的工作理念,通过村屯(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站”,让一些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闹上法院的案件,可以不出村屯(社区)就能及时化解,真正实现诉源治理,打造更多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并逐步实现“无讼乡镇”试点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为打造更多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奠定基础。(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