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5日电 (谭伟旗 徐瑞颖)近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平台委托到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办理异地委托执行事项,汪清林区法院执行局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整合材料,当天就办结了兄弟法院委托的事项。
据悉。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与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某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生效内容,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林地。
此案被执行人名下的林地在汪清县,距离天津冀州法院千公里,按照以往的执行方式,出差办案至少需要四五天。
天津蓟州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的委托执行系统委托汪清林区法院执行局,该院执行局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来到汪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续查封,仅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委托事项,实现了当天接收委托当天办结的高效执行效率。
此次当天委托当天办结,有效的化解了异地执行难,依托于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让数据跨越千公里,让干警少走千里路,将以往异地执行、差旅劳顿的阻碍化解于无形,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有效化解执行难。真正实现了便民高效开展执行工作,极大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实做到快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问题。(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