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8日电 (谭伟旗 于静波)婚姻幸福,是家庭美满的保障,法院在处理诉请离婚时往往重调解、慎判离,以期望夫妻双方慎重对待婚姻。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法官李百玲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千里”送锦旗。
据悉,原告尹某与被告王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原告曾在2021年起诉要求和被告离婚,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上一直争论不休,谁都不肯让步,甚至要大打出手。
办案法官考虑到孩子是这场婚姻关系中最大的受害者,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双方表明,婚姻不是儿戏,而且二人已经走过了13年的风雨,现在对簿公堂,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却没有想过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见双方情绪得到控制,办案法官乘胜追击,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以此修复夫妻感情。
今年5月,原告再次来到该院起诉和被告离婚,称2021年判决驳回诉讼后,二人一直分居至今,早已没有感情,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表示同意离婚,但对于财产方面,双方所述均不相同。
见双方意见不统一,且被告身在北京无法回来,办法法官迅速展开调查,双方提交的证据颇多,卷宗近两百页,办案法官逐页查看,终于理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准备线上调解。
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眼见成功调解就在眼前,但一些家长理短的事情再次被提及,以往种种的家庭琐事浮上台面,场面瞬间变得“鸡飞狗跳”,现场调解一度陷入尴尬局面。
为打破调解僵局,法官分别从“法、理、情”三方面释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安抚双方当事人的心,缓和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定现场局面,历时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圆满解决案件。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法官做好释法析理工作的体现。在此家事审判过程中,该院注重情与理的有机统一,彰显了法律效果的同时,体现了社会效果,终获“双赢”局面。(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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