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15日电 (谭伟旗 刘柯妍)疫情以来,榆树市人民法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针对榆树作为农业大县、当前春耕生产的实际,立足审判职能,开展“春耕生产司法服务月”专项活动,坚持做好“七项举措”助力春耕生产。
一是强化统筹精心部署。近日,该院党组召开线上会议,专题研究疫情期间“春耕生产司法服务月”专项活动,制定《榆树法院“春耕生产司法服务月”活动方案》,围绕疫情期间的春耕生产需要,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活动目标,研究春耕助农各项举措,调度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的职能,为春耕生产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二是畅通返乡渠道。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农民返乡春耕工作,切实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卡点值守干警明确任务,要求科学研判,灵活把握,确保农民安全顺利规范返乡。
该院积极对接当地交通、乡镇等部门组织车辆,为防控区域内返乡农民无偿提供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协助社区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农民返乡手续办理;协调卫健部门做好试剂盒和中药等物品保障。
同时,对因疫情封控管控无法返乡的农民,该院还协调乡村两级干部帮助其做好土地托管等工作,确保做到农时一天不耽误、农户一户不落下、农田一亩不撂荒,为农民粮食增产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开辟立案“绿色通道”。该院在防疫卡点设立“返乡农民法律服务点”,及时解答返乡农民的法律问题,印发“榆树市人民法院“春耕助农”司法服务联系卡”,载明网上诉讼服务途径和诉讼服务电话,印制长法微言和该院公众号二维码,满足返乡农民在特殊时期的司法需求。
同时,该院立案庭设专门干警值守,随时解答群众的诉讼需求,对提交诉讼材料有困难的农民进行司法救助,为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农民,按照法律程序为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疫情以来共接听电话咨询及回访农民共计186次,发放联系卡600余张。
四是多元化解涉农纠纷。该院加强对“涉农”案件当事人进行多元化解纠纷方式的延伸,把调解作为首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因诉讼周期过长给春耕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该院还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组织各业务庭室主动联系村镇网格点工作人员,围绕春耕期间容易多发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用水用地相邻关系纠纷等矛盾纠纷,通过电话、微信提前介入、提前化解,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屯,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力争实现矛盾“不出户、不出村、不出镇、不上交”。
五是高效审理涉农案件。该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制造、销售、贩卖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打击,对发生在民商事领域的涉农纠纷,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探索“不见面”、“零接触”的办案模式,引导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互联网开庭”、“移动微法院庭审”、“微信三方视频开庭”等方式参与诉讼,办案法官及时快速审理,保障农民不因诉讼而延误春耕生产。
六是开展执行专项攻坚。该院执行局将涉农执行案件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开展了“春风行动”专项攻坚。
疫情以来,该院执行涉农案件21件,执行回款30余万元,对农民作为申请人案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电话、微信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起到法律震慑;对保障春耕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适度采取“活封”措施,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对因疫情影响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经营发展前景较好的农资生产和销售企业,该院慎重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协调申请人,帮助受困农资生产和销售企业渡过难关;2月末该院梳理并积极化解涉及返还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类型案件,目前已有3件案件在春耕生产前将土地交付申请人耕种。
七是加强涉农普法宣传。依据近年来涉农案件审判经验,分析农民在土地流转、购买农资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该院针对性地解答农民的法律咨询,同时结合“七走进”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种线上方式,针对近期多发的涉疫情案件、涉农资诈骗、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开展专题涉农“以案讲法”活动。
该院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专门咨询热线电话,“零距离”回应农民群众司法诉求,穿越疫情,“云端走进”农民的田间地头,帮助农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提高广大农民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让司法关怀不误农耕不误春。(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