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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场监管:多措并举打造惠企利企市场环境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8:4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19日电 (谭伟旗)为进一步深化长春市营商环境领域改革,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突出问题,近期,长春市制定出台了《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8章83条,主要围绕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5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于此,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致力于打造惠企利企的市场环境。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一件事”这一主题,将工作目标纳入《条例》,通过《条例》来自我加压,全力打造统一开放、充满活力、成本低廉的市场环境。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陶冶介绍,该局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经营主体准入环节,对清单所列禁止类准入事项,明确告知经营主体不得进入;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设置准入门槛,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陶冶介绍,在优化经营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方面,实行营业执照申领与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印章制作、发票领用等合并办理,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经营范围标准化等制度,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在优化经营主体跨县(市)区迁移方面,以“一件事”为核心,明确经营主体跨县(市)区迁移不受任何限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重复办理,注重经营主体自我发展。”陶冶说。

  通过上述工作举措,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将最大程度为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供制度保障,持续优化经营主体培育生态环境,全面助力社会经济蓬勃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