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吉林网3月19日电 今年2月,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永吉县一拉溪镇莲安村、农安县伏龙泉镇兴龙村、榆树市两家村向贫困家庭赠送电视机工作中存在收取运费等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对三个村的错误做法及时进行了纠正,全部返还了钱款,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永吉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一拉溪镇莲安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刘中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一拉溪镇莲安村会计董永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一拉溪镇民政干部王喜山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一拉溪镇副镇长宋长宝行政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榆树市大坡镇纪委对两家村党支部书记金凤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停止村支部书记职务。农安县政府对伏龙泉镇兴龙村的错误做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了解,全省共筹集资金5421万元,采购21吋彩色电视机104485台。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赠送工作,目前大部分电视机已发送到贫困户手中,深受贫困群众的欢迎。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省委、省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的这项惠民工程切切实实惠及到困难群众。对落实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