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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9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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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手术后成植物人 家属起诉索赔百万元


  中新吉林网9月20日  做左前臂骨折手术时,张淑香还在和医生说话。可推出手术室的时候,她却“睡着了”,而且这一“睡”就是7个多月,因为她变成了植物人。记者昨日见到37岁的她时,脸上除了痛苦的表情之外,看不到其他反应。

  术前清醒患者自己脱掉衣服

  她的丈夫蔡景琦说,2月8日9时,张淑香因为操纵钻床不慎,致使左臂受伤。解放军二二二医院经过拍片检查,确诊为左前臂尺桡骨骨折。

  当天11时,张淑香转往吉林市骨伤医院治疗。据介绍,护士在给张淑香清理伤口时,她还能把自己手上戴的橡皮手指套和衣服慢慢脱掉。12时许,张淑香被推入4楼手术室。15时40分许,张淑香被推出手术室。她像睡着了一样,对周围的人没有一点儿反应。

  手术医生说:“病人精神状态非常好,在手术床上还跟主刀大夫说话,一点也没紧张。20时许,麻药劲过了就会清醒,恢复两天就可以回家过年了。”

  术后会诊患者深度脑死亡

  蔡景琦说,19时30分许,张淑香突然抽搐,双眼上翻。医生说,这是正常的麻醉反应,患者快醒了。可是到21时,张淑香再次抽搐,护士给注射了安定,告诉蔡景琦,患者23时许能苏醒。23时,张淑香抽搐加剧。值班大夫再次注射安定后,说找院内专家给看一看。

  2月9日4时30分,该医院麻醉主任来到病房检查,5时把家属叫到了值班室,告知患者在手术中出现心脏骤停,呼吸停止状况,经心脏复苏术抢救后,恢复呼吸心跳,诊断为“创伤性休克”,现在患者处在深昏迷脑死亡状态,要家属有心理准备。

  9时许,外院专家来到病房。会诊后,蔡景琦被告知患者病危,建议转院抢救,但希望不大。蔡景琦同意转院,当日12时许转到吉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家属起诉要求赔偿近118万元

  日前,蔡景琦将吉林市骨伤医院起诉到吉林市中级法院。蔡景琦认为,患者在吉林市骨伤医院治疗骨伤的手术过程中,出现了呼吸心跳停止的创伤性休克,造成了脑细胞缺氧,脑细胞死亡,经过长时间抢救,成为植物人。这一后果是该医院直接造成的。

  蔡景琦提出,该医院应承担因其医疗事故给张淑香及其家人造成的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合计1177889.50元。

  医疗鉴定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记者看到两份鉴定文书,一份由吉林常春司法鉴定中心于3月24日出具,结论是,吉林市骨伤医院在治疗张淑香外伤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张淑香大脑不可逆性损伤所致后果为一级伤残。

  另一份由吉林市医学会8月14日出具,结论是,本病例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医院院长这是一起麻醉意外

  该医院院长孙建国说,这是一起麻醉意外,现在正在走法律程序。该医院麻醉科主任岳晶海说,当天,对张淑香实施手术麻醉的是该院聘请的麻醉师李福志。岳晶海说,2月8日,医院正在开联欢会,李福志对张淑香进行了臂丛麻醉,术中心跳和呼吸骤停,护士长给他打电话,让他赶紧回来,病人不行了。

  (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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